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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乌国法律将有哪些变化?


2022年2月1日起


乌兹别克斯坦将有哪些立法方面的变化?

根据总统令《关于组织机构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控制领域活动的措施》,从2022年2月1日起:


取消负责基建、通讯、公共服务的副州(区、市)长职务,设立负责建设、通讯、住房和公共服务、生态景观的副州(区、市)长职务;


取消塔什干市及其地区负责建筑、基建、通信发展的第一副领导职位,设立负责建设、通信发展、生态和景观美化的副领导职位。


根据总统关于发展渔业的决议,自2022年2月1日起:


允许个人作为个体经营者在自己家里养殖鱼类;


直到2025年1月1日,此类人员可享受一些优惠税收;


养鱼场所有者的土地税和财产税为现行税率的一半。



拥有国家S1水平证书或等同水平的国际证书的俄语教师将从收到证书之日起连续2年获得津贴。


此外,在塔什干和撒马尔罕的非公立教育组织:


教学场地租金的50%由国家报销;


在部委系统的大专院校内使用教学场地可免收租金,不包括仓储设施和水电费。



作为试点,从2月1日起,将在一些实施反腐倡廉管理制度的国家机关的活动中引入评价制度,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该系统将被引入所有国家机构的活动中。


根据总统令,将各地区职业学校、大专院校、技工学校每季度举办残疾人短期职业培训班;

报销当地药企产品在国外注册的费用,在提交注册确认文件后,国内生产的药品在国外注册时费用的75%由医药产业支持与发展基金支付。 


关于自2021年9月1日起暂停旅游费(酒店费)的计算和支付,这笔资金原本是作为旅游体育支持资金的来源。现在到2023年1月1日,财政部将向该基金拨款25亿苏姆(约合231053美元)。


来源:kun.uz

编译: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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